日讯 (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然而有人却在互联网空间捏造事实、撒播谣言、制造恐慌。为此,中国经济网推出中经谣言粉碎机系列报道,为公众还原真相。我们呼吁:科学防控,抗击疫情,做谣言终结者
2月11日,一“湖北人拒绝居家隔离在闵行区吴泾镇一小区跳楼”视频在网络社交平台流传扩散。当晚,闵行公安分局官方微博辟谣:“该男子系无力偿还赌债跳楼轻生,目前已送救治。”据闵行警方,跳楼男子已无生命危险。
2月12日,闵行公安分局新镇派出所将涉嫌造谣的顾某(男,38岁)、邵某(男,39岁)抓获。到案后,两人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顾某于2月11日在微信群内看到该段视频,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为博人眼球,编造“湖北人拒绝居家隔离跳楼”的谣言,并予以转发。而邵某在从顾某处获得视频后,未经核实信息真伪,帮助顾某在多个微信群内转发扩散。目前,嫌疑犯顾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邵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有公众号发文称:一手消息!宁波市政府会议精神:16日起居民出行正常化,17日起公交运营正常化,18日起公司制作和市场运行正常化,22日起重点埸所正常化,25日起机埸、高速、动车、国道正常化。
近期,有部分网友传播“四方利群二楼服装员工确诊,利群隔离了200多人”的不实信息。
青岛网警巡查执法:此类谣言信息,极易产生恐慌情绪,我们号召大家坚决。
2月12日,网络出现“绵阳中学2月19日开学到校的安排”的通知。13日凌晨,四川绵阳中学发布严正声明:此网络通知为非法谣言,学校从未自行决定通知学生开学返校。此外,学校已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据重庆沙坪坝微政务消息:2月12日,网上流传一则某公司关于猪肉等肉制品停止供应的通知:因疫情防控需要,从明(13)日起,主城区屠宰场和猪肉批发商业市场将关门歇业10天,公司活猪无法宰杀,也无现成采购渠道。
经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核实,相关消息不属实。重庆市政府未出台包括主城区在内的屠宰企业关门歇业等相关规定。政府积极鼓励支持包括屠宰在内的民生行业,在做好新冠肺炎防护的同时,尽快复工复业。
据市农业农村委统计,全市154家屠宰企业,已复工115家,每天屠宰上市生猪8000头左右、从市外调入猪肉200吨左右,市场猪肉供应有保障,价格平稳。
2月12日,一篇题为《吸烟者感染新冠病毒率远低于非烟民?钟南山首篇论文出炉》的10万+文章在微信扩散,该文截取钟南山团队2月9日发表的论文中的部分数据,得出“明显吸烟者感染率远低于非烟民”的结论,声称吸烟能够驱邪治病。
为此,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斥责,此文作者“姚讲姚说课堂”系烟草行业推销鼓吹的微信公众号,对钟南山团队的论文数据来进行了断章取义。北京市控烟协会已经与钟南山团队取得了联系,对方在回应北京市控烟协会时表示,根本不能同意这种观点,正在研究此事,随后将作出反应。
据天津辟谣微博,近日,一则“市紧急会议要求……明天起纠察队上街……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市……”的消息在微信圈群中传播。经核实,天津市并未发布此类通知,该文字信息系谣言,并且类似版本也在多地出现。
另外,近期,“外地车辆不准进入”谣言曾在宜宾、长沙、濮阳、呼和浩特等多地出现,且当地有关部门都已及时辟谣。
近期,一则关于上海各类学校接下来的教学安排表流传于网络。表格显示,2月17日,上海各学校将补充的寒假延长作业发给学生;2月底前,做好网上教学准备工作;3月2日至4月30日为线上教学阶段,正式开学被推迟到了5月1日。
上海市教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网上流传的表格,但“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没有一点依据”。目前确定的消息只有2月底前不开学,至于具体什么时间、以什么形式开学,上海市教委正在会同各区教育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细致全面的开学方案和准备工作。详细方案仍在制订中,需要视疫情的发展而定,但2月底前,肯定会提前通知家长。
据北京昌平微博消息,近日,有昌平网友在微信群及微博发布 “昌平表厂出现一例疑似病例,表厂被封…” 为此,北京市昌平区卫健委回复:经核实,该上述信息不实!
目前,当事人已通过微博进行了澄清,并附有医院诊断证明。另外,北京市昌平区卫健委表示:区医院诊断证明真实有效。再次呼吁,遇到网络传言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求证真伪,不信谣不传谣!
针对近期传播的蚌埠市对所有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蚌埠市民政局局长刘军波在蚌埠市第十一次新闻发布会回答,这条消息属于谣言,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
刘军波说,各县区继续对出现一例确定诊出的病例的小区,全封闭单元或楼栋;对出现两例确定诊出的病例的小区,全封闭楼栋或小区;对出现三例确定诊出的病例的小区,全封闭小区。对于造谣、传谣者,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别的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别的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请广大网友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特殊时期,发现造谣现象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上清朗环境,为阻击疫情贡献正能量。